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可以改变吗?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情况,可以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时,如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事故成因确属无法查清,应当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如果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则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可以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如果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可以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后,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时,交警会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并恢复交通。如果当事人拒不撤离现场,交警有权强制撤离。如果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交警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在这种情况下,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如果当事人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当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在申请复核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可以采取复核措施。以下是具体的复核步骤和可能的复议理由: 首先,向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在申请书中详细描述您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经过、各方行为描述、证据材料、
是的,你可以。如果你对交通事故复核结果感到不满,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复核结果依然不能满足你的要求,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起诉讼的理由可能包括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未获得合理的赔偿或者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