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即被视为醉驾,构成刑事犯罪。然而,从2023年12月28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醉驾立案入刑的标准进行了更新,明确了某些情形下的醉驾行为可以不予立案。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下的醉驾行为可以不予立案:
1. 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2. 为了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3. 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4. 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5. 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然而,对于这些不予立案的情形,并不是对醉驾的刑事立案标准放松了,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情况除外: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3.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4. 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等等,共有15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综上所述,虽然新的意见对某些情形下的醉驾行为进行了更人性化的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对醉驾的处罚有所放松。该判的依然要判,该罚的依然要罚。因此,大家一定要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根据最新法规,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即被认定为醉驾,构成刑事犯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某些醉驾行为进行了明确,这些行为可以不予立案,包括: 1、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
近日,发生了两起醉酒驾驶的典型案例。2021年11月16日,李某某在小区门口酒后驾驶小型客车,与门禁道闸发生碰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并逃逸。经检测,其血样中酒精含量高达423.85mg/100ml。2021年12月3日,赵某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
酒驾和醉驾的标准主要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的规定,来确保道路安全。这些标准明确了驾驶员在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就属于违法状态。 根据这一规定,饮酒驾车的定义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