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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证明有什么用,该如何开具?

2025-06-12 16:29 发布

交通事故证明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事实无法查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作出的证明文件。

它对于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至关重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0条明确指出,在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并载明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以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在交警队开具交通事故证明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事故当事人各自写一份事故经过;

2、所有肇事车辆的有效证件及驾驶员有效证件;

3、若发生意外造成交通事故,出现伤者,则需提供所有伤者的身份证明;

4、若发生意外造成交通事故,出现伤者,则需要提供伤者的医疗证明。这些材料是确保交通事故证明准确无误的关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在开具交通事故证明的过程中,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这些材料有助于交警全面了解事故情况,确保交通事故证明的准确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处以罚款,甚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拘留。这些处罚措施旨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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