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车船税新标准重庆市车船税实行新的征收标准,将税负与排量挂钩,减轻了小排量车辆的税负,而适当提高了大排量车辆的税负:
根据重庆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以下是具体的年交税额标准:
1.0升以下的年交税额120元
1.0升以上至1.6升的年交税额300元
1.6升以上至2.0升的年交税额3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的年交税额660元
2.5升以上至3.0升的年交税额12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的年交税额2400元
4.0升以上的年交税额3600元
重庆车船税缴纳地点包括车管所和地税局。车主可以在车管所缴纳车船税,重庆车管所电话:023-68611118。另外,也可以在地税局缴纳车船税,重庆地税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联系电话:023-67572938。
重庆车船税缴纳方式有两种:一是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应该缴纳的车船税。二是自行缴纳,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时间,自己可到税务机关自行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重庆车船税缴纳所需资料包括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有效合法凭证及复印件、免税证明及复印件和本年度完税凭证及复印件等。
车船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重庆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或者持机动车行驶证到重庆主管地税机关或车船税代征点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