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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机动车灭失证明?

2025-07-20 14:58 发布

如何获取机动车损失证明呢?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方法:

  1. 因自然灾害导致车辆损坏,应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出具损失证明。
  2. 车辆因火灾受损,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损失证明。
  3. 因交通事故导致机动车丢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丢失证明。
  4. 车辆因被盗丢失,报案后未找回,由事故发生地的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出具丢失证明。

填写机动车损失证明时,需包含以下内容:

  1. 填写车牌号。
  2. 填写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名称。
  3. 记录损失的时间和地点。
  4. 描述损失原因。
  5. 机动车所有人的签名和日期。
  6. 审核人签字并盖章(乡、镇、街道以上政府)。

正确处理报废汽车的步骤如下:

  1. 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时,机动车所有人需到车管所填写申请表。
  2. 将车辆送至指定的正规机动车回收企业。
  3. 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4. 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车辆信息后进行拆解。
  5. 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6. 机动车所有人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返回车管所注销车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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