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华夏速通卡,个人客户需要先在华夏银行开设一个华夏速通借记卡账户,账户余额不得少于1400元,并且开设一个通行费保证金账户,目标余额为600元。
这两个账户必须关联起来,指定华夏速通借记卡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此外,用户还可以申请华夏信用卡,作为第二绑定扣款账户。在办理时,用户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前往华夏银行营业机构。
单位客户则需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并保证每张华夏速通卡对应的可用存款余额不少于1500元,同时每张卡需缴纳600元作为保证金。单位客户需要向华夏银行提供法人或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单位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银行预留印鉴及登记在单位名下的车辆行驶证原件。
办理华夏速通卡时,用户需要填写《华夏速通卡个人用户业务开通/变更/撤销申请书》和《华夏速通卡个人用户业务服务协议》。随后,用户需要持相关证件和华夏速通卡,驾驶拟签约车辆到速通公司营业网点或授权代理网点安装电子标签。
华夏速通卡使用方便,系统会按日将扣款信息发送到华夏银行,银行会从绑定的账户中扣除费用,并以短信通知用户。用户还可以通过官方微信“速通卡”或“乐速通”手机APP,查询近六个月的消费记录和通行信息。
若用户需要变更资料,可前往华夏银行填写相关申请书。对于个人用户,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和华夏速通卡;单位用户则需提供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法人/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和单位预留印鉴。
如用户丢失华夏速通卡,需要前往华夏银行营业机构办理挂失手续,填写《华夏速通卡个人用户辅助业务申请表》或《华夏速通卡单位用户辅助业务申请表》。挂失手续费为50元,生效时限为48小时内。
当华夏速通卡损坏时,用户可前往华夏银行办理换卡手续,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供原卡和有效身份证件。换卡费用为50元,新卡即时生效,绑定关系保持不变。
若用户需要注销华夏速通卡,需前往华夏银行营业机构填写《华夏速通卡个人用户业务开通/变更/撤销申请书》或《华夏速通卡单位用户业务开通/变更/撤销申请书》。华夏银行收到速通公司确认的注销信息后,会解除华夏速通卡与银行账户的绑定关系。注销手续办理后,用户需等待31个自然日后方可办理银行账户的销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若账户存在异常情况(如欠费、挂失等),用户无法办理注销和解除账户绑定。对于签约绑定后使用不足二年的用户,需先扣划电子标签价格后才能解除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