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对交通事故判责不认可怎么办

2025-07-07 14:23 发布

当您对交通事故的判责结果不满意时,不妨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首先,您可以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三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事实、理由和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三十日内做出复核结论。

其次,如果事故涉及赔偿纠纷,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提交能证明责任划分有误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重新认定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仅作为参考。

另外,您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确保您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如果事故对方全责,拖车费通常应由对方承担。根据民法典,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因此,对方应当对因事故产生的全部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包括拖车费。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对方违约的问题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若对方在赔偿协议达成后不履行,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您需要保留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医疗票据等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若对方在调解阶段不履行调解方案,同样需要收集证据后起诉。法院会根据证据和事实,判定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主张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总的来说,当您对交通事故判责不认可时,可以采取申请复核、收集证据以及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对方全责,拖车费应由对方承担。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