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认罪认罚并不必然意味着要被起诉。
认罪认罚是指嫌疑人或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表示认可,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在醉驾案件中,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后,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会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判断,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提起公诉;如果存在情节轻微等法定情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醉驾认罪认罚后,检察院通常会进行以下工作:首先,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核实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等。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依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量刑建议。该建议会明确主刑、附加刑及是否适用缓刑等。然后,将案件移送至法院,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在法院审理阶段,检察院会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量刑建议等发表意见。如果法院对量刑建议无异议,一般会按照此建议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量刑建议不当并提出调整,检察院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调整量刑建议。
醉驾认罪认罚通常会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一般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实践中,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血液酒精含量、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及后果严重程度等。
若未发生事故且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相对较短的拘役期限及较低罚金;若造成他人重伤等严重后果,处罚会更严厉。此外,各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醉驾量刑也存在一定差异。
综上所述,醉驾认罪认罚并不直接等同于起诉,它只是表明犯罪嫌疑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愿意接受处罚。后续是否起诉仍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包括犯罪情节的轻重、是否存在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