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认罪认罚并不必然免于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认罪认罚只是从轻处罚的情节之一。检察院在决定是否起诉时,会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包括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醉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情形,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然而,即便认罪认罚,如果犯罪情节较为严重,仍可能被提起公诉。最终是否免于起诉,需由检察院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判断。
醉驾认罪认罚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被起诉。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予以认可,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在醉驾案件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会综合全案证据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如果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会提起公诉;若存在情节轻微等法定情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照刑法可不认为是犯罪的。因此,即便醉驾嫌疑人认罪认罚,最终是否起诉仍取决于检察机关对案件证据等各方面情况的审查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认罪认罚,若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等,仍可能被起诉。此外,检察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包括醉驾时是否有其他从重情节等。即便免于起诉,也不意味着没有其他法律后果,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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