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车辆发生事故时,通常由盗窃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抢劫或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盗窃行为使车辆脱离了车主的控制和支配,盗窃者成为实际运行支配者。因此,责任主体的确定主要基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车主无需对被盗车辆在被盗期间发生的事故承担赔偿责任,但可能需要配合相关调查。
若车辆所有人存在过错,例如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未告知盗窃者,可能需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然而,这种情况较为少见,通常情况下,主要责任在于盗窃者。
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盗窃者赔偿。若车辆还投保了其他商业险,因车辆被盗期间使用并非正常保险合同约定的使用情况,商业险部分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若盗窃者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车辆在被盗期间除了发生事故还有其他财产损失,车主可能会感到困惑。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帮助您理清法律关系,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