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在雾天临时停车时,开启正确的灯光是非常重要的。
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当能见度小于100米时,除了上述灯光外,还需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除了上述灯光外,同样需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请注意,这些灯光的开启和车速的限制是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尤其是在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当机动车在雾天临时停车时,应开启危险警告灯(即双闪灯)。这是因为在低能见度的情况下,双闪灯可以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停车的车辆,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此外,还应该开启雾灯,以增加车辆的可见性。雾灯一般位于车头和车尾,它们能够穿透雾气,使其他驾
在雾天临时停车时,机动车应该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雾灯。这能够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您的车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开启这些灯光也能够帮助您在雾气中提高能见度,确保安全。另外,建议您尽量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避免在高速公路或主干道上长时间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