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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刑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2025-09-20 21:21 发布

酒驾自始至终都是国家严格禁止的行为,然而仍然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交警查出。然而,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还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

为了有效遏制酒驾行为,国家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酒驾入刑。同年修订的《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酒驾被视为危险驾驶罪,酒驾者将受到严厉惩罚。

对于酒驾的处罚标准如下: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曾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以15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驶的情况,处罚则更为严厉: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其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其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酒驾还是醉驾,如果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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