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机动车异地报废需要哪些步骤

2025-09-29 10:45 发布

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首先,需要向车辆报废地的机动车解体厂交售机动车,并向车辆报废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然后,机动车所有人在本所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交办理注销登记所需的资料以及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

机动车强制报废的规定包括:

  •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的。
  • 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19座以下(含19座)的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公务车、个人注册登记的非常运车辆除外)使用10年。
  • 因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 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 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 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汽车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 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机动车异地报废的流程及相关规定。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欢迎访问汽车之家进行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