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司和拆除公司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拆迁公司负责拆迁补偿谈判,办理拆迁手续,是政府安排的第三方公司,负责人员安置、搬家、赔偿工作。拆除公司则是在签完拆迁协议后负责将房子拆除,以房屋拆除为主业,有国家相关资质,是建筑行业专业承包公司。2.性质不同。拆迁公司是咨询服务公司,不属于营利性单位,是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负责政府征收前期工作,如征收调查、征求意见等。拆除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以营利为目的,负责建筑物的拆除、清理工作。3.在房屋征收中,拆迁公司是政府征收发包招标的中标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业务关系。
被拆迁人包括私有房屋所有人、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和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拆迁公司和拆除公司有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总之,拆迁公司和拆除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拆迁公司主要负责拆迁补偿谈判和政府征收前期工作,而拆除公司则负责房屋的拆除和清理工作。在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政府和相关部门有明确的职责和法律规定,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