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记分制度是一种严格的管理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交通安全。按照规定,驾驶证每年只有12分,而这些分数是不能增加的。具体的记分规定如下:
1、每次交通违法行为都会被记录相应的分数,这些分数会累加计算。
2、若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记分未达到12分,且已缴纳相应罚款,那么记分会被清除。若记分未达到12分但仍有罚款未缴纳,该记分将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3、当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车管所扣留,驾驶人必须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4、参加学习后,驾驶人需在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者,记分将被清除,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发还。考试不合格者,需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若驾驶人拒绝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