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限高措施主要针对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具体来说,被执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作为自然人的被执行人,在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其消费行为将受到上述限制,以确保其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