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针对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的通行有明确规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人力车、畜力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机械驱动三轮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通告》,郑州市三环以内区域,包括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北三环路以南(以上均不含本路)、中州大道(原107国道)以西(含本路)以及花园路(北三环路-中州大道),禁止电动三轮车等车辆在上午7时至晚上10时通行。这项规定旨在维护市区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禁令针对的是电动三轮车等车辆,而老年人代步工具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不在禁止之列。对于违反通告的车主,交巡警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并可能暂扣车辆。因此,市民在选择出行方式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