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对驾驶这种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则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并对该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那么,什么是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呢?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的机动车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强制报废: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以及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也有所不同,例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等。此外,对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则无使用年限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因此,车主们应该注意自己车辆的使用年限和检验周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出现违法行驶的情况。
当汽车停放三年不开,不买交强险也不年审时,这辆车将会面临不同的结果。在第一种情况中,如果汽车按规定三年内不需要年审三次,这辆车只是处于脱审脱险状态。车主可以去补交强险,然后再去参加年审。如果可以通过年审,车辆还可以重新上路行驶。然而,在第二
汽车的使用年限是从车辆注册登记之日开始计算的,但是如果车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则按照出厂日期计算。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机动车使用年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使用年限为8年
车辆年限的计算方式如下:车辆年限从车辆注册登记之日开始计算。若自出厂之日起超过两年还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将按照出厂日期进行计算。例如,一辆2009年12月购买的汽车,如果2010年元旦才完成注册登记,那么其使用年限将从2010年元旦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