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归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管理。僵尸车是指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居民小区、绿化带等区域,长期无人管理和使用,具有外观破旧、浑身灰尘、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处理僵尸车的方式如下:
1. 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车:报警,城管将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清除拖走;
2. 如果在公共道路上遇到僵尸车,可以向交管部门举报。电话:12123;
3. 小区僵尸车:响应街道和社区居民,通过共同讨论,共同治理,拿出解决方案,城管配合综治、治安、消防等。
处理僵尸车的权限。
“僵尸车”是指长时间停放在停车位上,无人使用或移走的车辆。这些车辆布满灰尘,长期静止不动,成为“僵尸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这些车辆被视为违法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可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并被拖走至指定地点
在处理僵尸车时,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交警部门在拖移僵尸车后,会及时联系并通知车主,依法对以下几种情况的僵尸车进行处理: 首先,对于拼装或报废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扣留车辆,并依法强制报废,以确保道路安
当你发现长时间停放的僵尸车对你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你可以选择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反映。这些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车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你可以与街道和社区居民进行沟通,携手城管、地方综合治理部门、公安以及消防等部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