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收费公路将于2020年5月6日零时起重新收费(包括收费桥梁和隧道)。
在此之前,4月10日,机动车已经可以通过北京机场高速收费站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通道通行。此外,交通运输部还指出,将继续执行合法、免费通行的政策。
免费通行政策:
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车(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统一标识的在辖区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处置突发事件的制式警车、悬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应急救援号牌的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车辆、自治区、直辖市为抢险救灾任务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以及疫情应急防控期间的车辆,都可以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的通行:
在高速公路收费站,交通运输部设置了专用快速车道,以加强现场交通秩序疏导和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的优先、便捷通行。
总之,交通运输部宣布全国收费公路将于2020年5月6日零时起恢复通行,符合规定的车辆可以享受免费通行政策,而疫情防控期间的车辆可以享受优先通行的待遇。
过路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车辆类型和吨位来确定: 1. 小型车辆,包括2吨(含2吨)以下的货车和20座以下的客车,每公里需支付0.45元; 2. 中型车辆,即2吨以上至7吨(含7吨)的货车和21座以上至50座的客车,每公里需支付0.90元;
广东省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批复,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将采用新的计费方式。本次调整旨在优化收费公路的管理,确保收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根据批复,全省高速公路将统一执行《收
在高速上行驶时,超时费的计算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当车辆在高速公路网内行驶时间超过24小时,就需要征收超时费。这一规定旨在打击逃费行为,提高高速公路的利用效率,避免车辆长时间占用高速公路,影响其他车辆的出行。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