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行驶速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
此外,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
对于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情况,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100km,而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情况下,最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时速为90公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指示的速度与上述车道速度规定不一致,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指示的速度行驶。
因此,单向车道的限速视具体情况而定,需要根据车道数量和道路限速标志来确定。在驾驶过程中,请务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另外,根据法规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行驶速度,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需要根据标志和标线来判断车道的限速情况,并按照规定行驶,以确保行车安全。
总之,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根据车道数量和道路限速标志来确定限速情况,并按照规定行驶,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