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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怎么处理扣押的车辆呢

2024-04-02 15:14 发布

交警怎么处理扣押的车辆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扣留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时,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如果车主在扣留期间未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公告3个月后仍不前来处理,该车辆将被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需要注意的是,扣押期间的停车费用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在扣押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被扣留的车辆,不得使用。如果车主逾期未前来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因此,车主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以避免车辆被拍卖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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