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行驶证的期限是15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时,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被暂扣行驶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如果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将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时,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
1.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 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3.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4.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
5. 使用他人驾驶证;
6.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如果您遇到行驶证被交警扣留的情况,需要尽快前往违法地的车管所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您需要携带违章回执单、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行驶证被扣凭证。处理完成后,车管所会将行驶证归还给您。 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未扣满12分的,带上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被
交警扣行驶证的期限为15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若认为有必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可以先行扣留其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交警扣行驶证的期限是15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如果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