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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禁摩什么时候开始,区域有哪些?

扬州禁摩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生效,市区牌照摩托车全面禁止上路行驶,而非市区牌照的摩托车虽可上路,但禁止进入城区核心地段。

如果违反规定,摩托车将被查扣并强制报废,同时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市交管部门重新划定了二轮摩托车禁区,包括运河西路、江阳东路、江阳中路、新城河路、四望亭路、扬子江北路、

平山堂东路、上方寺路、黄金坝路、竹西路、江都路、五台山路、运河北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上述道路),这同样是基于对空气质量和交通出行安全的更高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禁止摩托车通行是为了提高空气质量、保障交通安全。

在上世纪90年代,杭州市就已开始实施禁止(限制)摩托车通行措施,2005年5月起,

杭州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对摩托车的管理,禁止外地号牌各类摩托车、三轮车在主城区道路通行。

因此,为了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被处以罚款和吊销驾驶证,摩托车驾驶员应遵守禁摩规定,不要在禁摩区域行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为了自身安全和环保,我们也应该积极响应禁摩政策,选择其他出行方式,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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