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法规定,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将被扣9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也将被扣12分。
校车属于特种车辆,因此需要具备校车驾驶证才能驾驶。否则,将会面临罚款200-2000元以及一次扣9分的处罚。驾驶校车上路时,一定要确保自己具备校车驾驶证资格,否则将无法驾驶校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将被记12分。
第九条第六款规定,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将被记9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校车驾驶人必须依照该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办理地点需要选择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若想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需要向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需证明申请人符合相关条例中的规定条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
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许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七条,校车驾驶人必须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首先,申请人需要具备以下申请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