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哪一个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6.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8.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当出现以上行为之一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行为人有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此,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来进行判定。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