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车道行驶时,如果遇到以下车辆,不得超车:
在这些情况下超车可能会造成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因此,请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超车: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或者超车时,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3.遇见特殊作业车辆时,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4.在铁路道口、交
高速公路同方向4条车道车速的要求及法律规定如下: 车速的要求: 同方向有2条车道: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同方向4条车道最高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