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各类汽车的报废年限如下:
1. 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运车,包括中型和大型版本,分别执行8年、10年和12年的使用期限。
2. 租赁车辆的报废年限为15年。
3. 教练车按类别区分,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为10年,中型为12年,大型为15年。
4. 公交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3年。
5. 营运性质的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大、中型营运车,分别以10年和15年为限。
6. 专用校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
7. 非营运的大、中型非轿车通常可使用20年,大型轿车除外。
8. 三轮汽车和单缸发动机低速货车的使用期限为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为15年。
9.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年限为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可使用长达30年。
10.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集装箱半挂车为20年,普通半挂车为15年。
11. 正三轮摩托车和一般摩托车的报废年限分别为12年和13年。 请务必按照这些标准来确定您车辆的报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