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证的两个关键区别在于:
1. 扣留:这是交通执法行动中的行政手段,交通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可能会实施,以调查潜在的违规行为,以便做出公正的处罚决策。
2. 扣押:相比之下,它涉及对驾驶证本身的暂时保管,通常出于同样的调查目的,但更强调对证件的控制而非驾驶权的剥夺。
确保驾驶资格的合法性和安全,这两种措施旨在维护道路交通法规的执行。
驾驶执照的扣押和扣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角色各有侧重: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是执法行为,由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为确认驾驶员的违法事实,以便做出公正的处罚决定。相反,扣押则是针对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而实施的临时性措施,目的是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驾驶证被扣留:涉及酒驾、交由无证或驾照被暂停或吊销的人驾驶、超速50%以上、驾驶拼装或报废车辆、造成严重事故涉嫌犯罪,以及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若发生这些违法情况,驾驶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程序以恢复驾驶资格。 恢复驾驶证的过程如下:
1. 驾驶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满分教育通知书、驾驶证暂扣凭证等前往指定的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登记,领取满分学习通知书。
2. 接下来,驾驶人需要预约科目一考试。
3. 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学习后,需在20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如首次考试未通过,可重新预约并按指定时间参加。
4. 对于累积记分超过12分两次或达到24分以上的,通过科目一考试后,还需在10日内参加科目三考试。
5. 成绩合格后,驾驶人将获得满分考试通知书,并可领取恢复后的机动车驾驶证。
当然可以,持有驾驶证时即使只剩下一分,依然允许驾驶汽车,但需保持警惕以避免再犯违章。记分周期结束时,只要缴纳罚款,积分就会恢复到满分。
然而,驾驶员应意识到,临近记分周期结束且积分紧张时,驾驶需更加谨慎。特别是频繁驾驶者,一旦分数降至最低,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防止因违规而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驾驶员在以下情况下会受到罚款和潜在的驾驶证扣分:
1. 无照驾驶、驾照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
2. 将车交给无照驾驶或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3. 交通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4. 驾驶速度超过法定限速50%以上。
5. 强迫他人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导致事故。
6. 违反交通管制,不听劝阻。
7. 故意破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
8. 非法拦截车辆,造成交通拥堵或财产损失,可能吊销驾照。 若出现上述第二项至第八项行为,除了罚款,还可能面临拘留。
因此,驾驶员应时刻关注自己的积分情况,确保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