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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交通限行禁行等措施要“告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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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7月1日起,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交管部门要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

  这是21日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的。目前,召开两会、举办大型活动、道路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时,各地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但对受恶劣气候条件影响、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卫等需要采取的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时,有些地方没有向群众明示交通管制的原因及分流指路标志,导致群众无法提前选择路线,长时间排队等候。

  为解决这个问题,公安部交管局规定,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或者管制措施时,应当在管制路段、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采取限制或管制措施的原因、预计持续时间以及绕行路线,以便群众提前选择线路绕行,避免排队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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