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之家 广州新闻] 经省政府批准,从3月31日零时起,广州、佛山、肇庆三市实施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互认。广佛肇实施年票互认后,三市车主只需购买本市年票就可畅行其他两市,不需再缴交车辆通行次票费。到2012年底,珠三角九市的年票将实行互认。广州、佛山、肇庆市籍的机动车辆凡购买了本市有效年票,往返通过广州市的15个次票收费站,佛山市的18个次票收费站,及肇庆市的7个次票收费站时,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免缴车辆通行费;通过广州、肇庆两市14个委托代收次票收费站时,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免缴代收的车辆通行费次票。同时,广州、佛山、肇庆三市各自的车辆通行费年、次票收费标准暂保持不变。
据肇庆市反映,年票互认后,肇庆市每年将减少次票收入1亿元。加上广州、佛山减少的次票收入,三市年票互通一年总计让利于民近5.35亿元。下一步,省物价局、交通厅将继续推进深莞惠三市的车辆通行费互免工作,最终实现珠三角区域年票制。
珠三角年票互通时间表:
2008年10月1日 广佛试行年票互通
2010年1月1日 珠海、中山、江门三市年票互通
2010年3月31日 广州、佛山、肇庆三市年票互通
1—2年内 深圳、东莞、惠州三市通行费互免
2012年底 珠三角九市年票(通行费)互认互免
广佛肇三市年票、次票标准(小汽车)
广州:980元,次票10元(单向)
佛山:960元,次票10元(双向)
肇庆:600元,次票10元(双向)
(编译/汽车之家 蒋旭 文章来源: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