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油价下调
[汽车之家 资讯] 2013年6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自6月7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汽柴油价格,汽油下调幅度为95元/吨,柴油价格下调幅度为90元/吨,折合升价90号汽油降0.07元/升,0号柴油降0.08元/升。此次油价降幅创年内最小。
以北京市、上海市油价变动为例:
北京市油价变动表 | |||
汽油价格 | |||
标号 | 现在油价 | 下调 | 下调后油价 |
89号 | 7.08元/升 | ↘0.07元 | 7.01元/升 |
92号 | 7.56元/升 | ↘0.07元 | 7.49元/升 |
95号 | 8.05元/升 | ↘0.08元 | 7.97元/升 |
柴油价格 | |||
0号 | 7.51元/升 | ↘0.08元 | 7.43元/升 |
上海市油价变动表 | |||
汽油价格 | |||
标号 | 现在油价 | 下调 | 下调后油价 |
90号 | 7.03元/升 | ↘0.07元 | 6.96元/升 |
93号 | 7.50元/升 | ↘0.07元 | 7.43元/升 |
97号 | 7.98元/升 | ↘0.08元 | 7.90元/升 |
柴油价格 | |||
0号 | 7.39元/升 | ↘0.07元 | 7.32元/升 |
目前国内油价定价机制:
目前国内的油价调整机制是: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发改委会进行调价。3月27日,该机制将22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并取消了4%的限制。
三地原油中的“三地”是指布伦特、迪拜以及辛塔。布伦特原油出产于北大西洋北海布伦特地区,伦敦洲际交易所和美国商品交易所有其期货交易。迪拜原油是阿联酋出产的一种原油,尤其是用于为中东出口至亚洲的原油定价。辛塔原油出产于印尼并经印度尼西亚爪哇岛和苏门达腊岛之间的巽他海峡北口油港即“辛塔港”转运的原油品种。
2010年-2013年汽/柴油价格变动表 | ||
时间 | 汽油价格调整(元/吨) | 柴油价格调整(元/吨) |
2013年6月7日 | 95↘ | 90↘ |
2013年5月10日[详情] | ↗95 | ↗95 |
2013年4月25日[详情] | ↘395 | ↘400 |
2013年3月27日[详情] | ↘310 | ↘300 |
2013年2月25日[详情] | ↗300 (当日价格:8830) | ↗290 (当日价格:8010) |
2012年11月16日[详情] | ↘310 | ↘300 |
2012年09月11日[详情] | ↗550 | ↗540 |
2012年08月10日[详情] | ↗390 | ↗370 |
2012年07月11日[详情] | ↘420 | ↘400 |
2012年06月08日[详情] | ↘530 | ↘510 |
2012年05月10日[详情] | ↘330 | ↘310 |
2012年03月20日[详情] | ↗600 | ↗600 |
2012年02月08日[详情] | ↗300 | ↗300 |
2011年10月09日[详情] | ↘300 | ↘300 |
2011年04月07日[详情] | ↗500 | ↗400 |
2011年02月20日[详情] | ↗350 | ↗350 |
2010年12月22日[详情] | ↗310 | ↗300 |
2010年10月26日[详情] | ↗230 | ↗220 |
2010年06月01日[详情] | ↘230 | ↘220 |
2010年04月14日[详情] | ↗320 | ↗320 |
本轮调整也是2013年油价第5次调整,进入2013年以来,国内油价目前历经了2涨2跌,而本次降幅为年内最小。根据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编译/汽车之家 曹雷)
更多文章阅读:
5月9日:93#汽油平均上调0.07元/升
//www.autohome.com.cn/news/201305/526516.html
发改委官方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和9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125和731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8525元和771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6月6日24时。
七、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