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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假期余额不足 高速需留意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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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之家 用车资讯]  十一长假已经接近尾声,各位基本已经踏上返程的道路,在此仍要提醒各位注意行车安全!在长假的第二天,10月2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值得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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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发生在10月2日湖南衡阳许广高速衡阳西出口附近,原本是一起追尾事故,两车人员下车查看车损之时,后方来车突然撞向事故车辆,致使事故车辆直接撞向查看车辆伤情的六名人员,其中还包括一名儿童,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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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可以发现,事故发生在高速出口的外侧车道(此路段为双车道)。我曾在《现在掉头还来得急 十一期间哪最堵?》特别指出高速导流线的问题,此处最易发生事故,且多因车辆错过路口致车速骤降或停止而引发追尾。恰巧这起事故也是发生在此处,如果单单是一起在导流线附近的追尾事故只能再次劝各位驾驶员遇导流线提高警惕,但这起事故要聊的是因追尾后车上人员处置不当导致的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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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五十二条明确指出,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而针对高速路发生的事故,道交法也有明确说明: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三角警示牌放置距离
 白天黑天
城市环路50米150米
快速路;高速150米2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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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追尾事故中两车人员都没有意识到道交法中的规定,从视频中虽不能看出警告标志是否竖立,但车辆人员在追尾车辆前交谈实在是极其危险的做法。若车辆无法启动,人员应当立刻移步至右侧的围栏内报警并商讨理赔事宜。若车辆可以启动,则应开启警示灯将车辆挪至应急车道。

  此外,每辆配备的三角警示牌在出厂时都应符合国标,利用反光原理提示后方车辆。而一些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虽然会在车辆后方竖立警示标志,但“标志”千奇百怪,轮胎、水桶、随车工具,这些非但起不到警示作用,还易对后方驾驶员造成干扰,引发碰撞。有关三角警示牌的使用,各位可以点击《我该怎么办(17) 警示三角牌你会用吗?》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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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十一假期虽然到处人山人海,但多数人都会选择此时出游,而恰逢高速免费,高速路的车流量会比其它时间高出许多,而事故隐患也是平时的很多倍。就高速行车来说,虽然我们一再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但有些事故不单单是注意这么简单,还需每一位驾驶员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让大家都有一个舒心的假期。(图/文 汽车之家 李响 视频、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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