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
(征求意见稿)
经市政府同意,本市今年下半年将一次性增发 2 万个新能源 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置。现就配置方案征求意 见如下:
一、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的家庭资格条件
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的家庭应当确定一名家庭主申请人,代 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其他家庭申请 人可以包括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家庭申请人 总数不应少于 2 人。
(一)家庭主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 小客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作为家庭主申请人代 表家庭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4.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5.持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二)其他家庭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应当符合上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条件,但无需 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三)所有家庭申请人均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家庭主申请人或其他家庭申请人如离异,且离异时原配偶名 下已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离异时间应早于 2020 年 6 月 1 日。
二、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的家庭须承诺事项
所有家庭申请人须承诺以下事项: (一)承诺同意共同申请指标; (二)承诺所填报的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同意获得指标后车辆登记在家庭主申请人名下; (四)承诺同意获得指标后,所有家庭申请人 10 年以内不再参加本市任何形式的小客车指标配置。
三、一次性增发指标配置方式
全部增发指标按照申请家庭的总积分排序进行配置。
(一)家庭总积分的计算方式
家庭总积分由每个家庭申请人的积分合计而成。家庭申请人 积分由基础积分和阶梯(轮候)积分组成。其中,家庭主申请人 的基础积分为 2 分,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每人 1 分。家 庭申请人已参加普通指标摇号的,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 1 阶梯加 1 分;正在轮候新能源指标的,按其开始轮候时间距离家庭提交 申请的时间每满一年加 1 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 1 年计算,以往 参加摇号累积的阶梯数合并加分;没有参加摇号或轮候的,不加 分。
家庭申请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 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配偶积分)×2+其他成员积 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家庭申请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 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 庭代际数。
家庭代际数是指家庭申请人中包含有几代人,最多为 3 代。 (二)一次性增发指标配置流程 有意愿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的家庭,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时间
阶段内通过我市小客车指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信息和相关承诺。
所有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由有关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比对的方式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审的家庭,按家庭总积分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总积分相同时,以家庭申请人中最早在小客车指 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的先后排序。排序结果在指定网 站上公示。
排序前 2 万的家庭,由有关部门对家庭申请资格进行再次核 查,核查通过的,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对部分家庭申请人亲属 关系信息不能通过数据交换进行核查的,指标管理机构通过指定 网站和手机短信,通知家庭主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亲属关系 公证书。公证书可通过指定网站上传或到各区政府设置的对外办 公窗口提交。指标管理机构核验公证书后,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 逾期未能提交公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通过核查取消申请资格或自行放弃而产生的剩余指标 配额,不再按顺序递补,将在今年 12 月 26 日指标配置时向轮候 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配置。
具体申请时间、申请方式和需要提交的信息待最终方案确定 后,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