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之家 消息] 日前交管部门对外通报了“英菲尼迪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认定英菲尼迪司机陈家涉及酒后驾车、超速、闯红灯及肇事逃逸4项交通违法行为,负事故全责。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关注度转移到了英菲尼迪同车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上,在经过询问后交管部门表示,现行法律条文中没有规定同车人应当承担责任。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英菲尼迪司机陈家本人在笔录中承认自己在酒吧存在饮酒行为。同时,民警向事发时陈家车内的三名乘客进行了解,三人也均供述陈家饮酒驾车。警方依据同车人的口供和监控录像,认定陈家酒后驾车。
据了解,公安部有意修改法条,加入“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内容。近日,公安部给全国交管部门下发《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部分法律条文修改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修改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饮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增加拘留处罚条款,同时提高财产罚和资格罚力度,对多次违法的加重处罚;对醉酒驾驶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增加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延长再次申请的时限和多次违法者将终身禁驾的内容。
引人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列入“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内容,规定对酒后驾驶不劝阻、不制止的同乘者设定罚款处罚。
英菲尼迪醉驾事件相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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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5月9日清晨5点35分,在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今年30岁的湖南人陈家驾驶英菲尼迪车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闯红灯将前方遇红灯等候放行的陈某驾驶的菲亚特汽车追尾后,又与由西向北行驶的大客车左前部相撞,事故造成陈某父女死亡,陈某妻子重伤,三车均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陈家弃车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