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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366万余元 陈家酒驾案一审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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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之家 资讯]  受各方关注的北京长安英菲尼迪车主肇事案,5月20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一审认定陈家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366万2629元,没收其英菲尼迪牌小轿车,驾驶证由公诉机关处理。(图片来自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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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陈的妻子王辉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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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事发场景,被撞的派力奥车身已经严重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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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陈伟宁、王辉一家人的照片将成为永远的回忆』

  据悉,赔偿金额的366万中,现已经履行了195万,陈家表示将卖房履行协议。在当时的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陈家因酒驾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法院一审裁定的做出,使得正义进行了伸张。此案的宣判,再次为酒后驾车以及交通安全鸣响了警钟。(编译/汽车之家 王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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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菲尼迪醉驾:危害公共安全最高判死刑
  //www.autohome.com.cn/news/201006/120505.html

  英菲尼迪车祸关注续:同车人不承担责任
  //www.autohome.com.cn/news/201006/118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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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酒驾 判决 热点事件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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