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之家 互动话题] 最近,我的一位朋友去交警大队办理年检,忘了之前有过一次交通违章罚款未缴纳,直接被交警拒绝发放年检标志。
到车管所办理车辆年检时很多车主都会被告知,如果车辆有交通违章记录,必须先处理交通违章记录,车辆才能年检。大部分车主都自觉理亏,乖乖地缴纳了罚款。然而安阳市车主段先生质疑这种操作模式,对安阳市公安交警支队提起了诉讼。让人出乎意料的是,交警支队竟接连败诉。究竟是什么情况?点击视频详情>>
安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市公安交警支队拒绝年检的行为违法,责令其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法定职责,对段立威核发机动车合格标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即便是车主胜诉之后,在具体办理年检的过程中,还是存在困难。因为交管部门现在使用的是公安部信息系统,在不处理违章信息记录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登录为车辆核发合格证。也就是说即使胜诉,还是得先缴纳罚款。不过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违章清零也可以顺利审车,那么对社会安全的危害就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