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变道时,后车加速冲上来发生碰撞,责任在于变道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变换车道时,如果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造成事故的,变道车需负全责。因此,变道时务必提前打方向灯,仔细观察后车的车速和反应,确保在车距和速度合适的前提下完成变道。
根据法律,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能够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同时,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不得超车: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在变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能变更行驶路线的情况。行驶途中有时会遇到不能变更行驶路线的情况,这时应顺应交通流行驶,同时注意其他交通情况,谨慎返回原设计路线;
2、避让障碍变更车道时,要适当提前进行变道;防止相邻车道有来车影响变道,导致制动停车或强行变更车道,发生碰撞事故;
3、变更车道时,避免急转转向盘驶入相邻车道,防止与突然出现的车辆相碰撞或因路面光滑引起车辆侧滑;
4、变更车道不宜过缓,长距离压线行驶会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一般情况应在50-60米的距离内变更车道;
5、每次变更车道,只能变更到相邻车道;若需变更到相邻以外的车道,应先变更到相邻车道,行驶一段后再变更到另一条车道。不得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在车道分界线为实、虚线的路段,实线一侧的车辆严禁变更车道。
当变道时后车加速冲上来导致发生碰撞,责任通常由变道车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变道过程中未给予前车足够空间和时间,从而引发事故时,变道车将被认定为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必须与前车保持
当车辆在变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划分需要具体分析。若变道车辆未给后方直行车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后车追尾,那么变道车辆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然而,若变道过程合规且后车车速过快或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事故的责任则主要在后车。 根据《道路
变道不一定都是全责。这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举例来说,如果在变道过程中没有给出任何变道信号就出事了,那么这全责应该由变道车辆承担。另外,如果汽车在变道时跨实线或者隔离实线,也会负全责。 但是,如果车主正常变道,而后面的车辆追尾,那么主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