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并非固定为172元或200元,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的计算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具体而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护理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可以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而如果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计算。
护理级别的确定还需根据被护理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及所配制的残疾辅助器具来确定。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综上所述,车祸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并非固定数额,而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以及被护理人的护理依赖程度等多个因素来综合确定的。因此,无法简单地回答护理费是172元还是200元的问题,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