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中受伤的人需要护理费来支付护理人员的费用。护理费标准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护理费的计算基于损失时间。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护理费的补偿金额是根据当地同级别护理服务的报酬来计算的。最高法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规定的误工时间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护理人员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残疾人的护理水平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准备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
护理费补偿项目
根据护理期的不同,护理费用可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受伤痊愈后恢复期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永久丧失自理能力,需要他人长期持续帮助的护理费用。
注:被害人住院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理费已纳入医疗费用范围,不应计入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不同,护理费也可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照顾他们的护理费;
3.雇佣其他人员照顾受害者是护理费。
注:被害人的亲属、配偶虽然不支付护理费用,但这种护理仍然具有金钱价值,这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也不能使加害人受益,加害人也要为此付出代价。
护理费补偿期限
护理天数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残疾人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由法官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因此,在护理期限届满前,被护理的被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未超过护理期限的护理费用不予退还。但是,如果在法院判决最长20年的护理期后,受害者仍然需要继续护理,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要求罪犯的权利。
在为伤者提供护理时,在某些情况下,伤者的近亲会照顾他们,而在其他情况下,则会雇用专业护理人员。在前一种情况下,如果近亲属有固定收入,那么护理费将参照误工标准确定。属于后者的,按当地从事同等护理水平护士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