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交通事故复议成功后会重新下达责任认定书,原认定书将被作废,双方可依据新的认定书进行赔偿协商。
此外,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需注意保密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
同时,对于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当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时,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此外,如果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复核申请同样不予受理。另外,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也不会被受理。最后,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也不适用于复核申请。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以申请复核。复核只能申请一次。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监督: 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申请督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指出,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警方会到现场进行鉴定,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方。如果你认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被错误地判定为主要责任者,那么你有权申请复议。如果复议结果仍然不满足你的要求,你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对于初步的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你可以申请复议。
当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行政复议。以下是具体步骤: 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现场照片、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同时,确保您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复印件。这些材料将有助于您在申请复议时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