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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复议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2025-06-14 08:32 发布

如果你认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被错误地判定为主要责任者,那么你有权申请复议。如果复议结果仍然不满足你的要求,你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对于初步的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你可以申请复议。然而,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的话,再次申请复议的意义不大,结果可能也不会有太大改变。所以,建议你尽量通过协商和调解达成一致。

根据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71条指出,当事人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申请需要明确复议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会在5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法院已受理案件,或者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事故是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事故发生在非道路区域,那么复议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在审查过程中,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调查程序等进行审查。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在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他们的意见。

如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调查程序不合法,他们将作出复核结论,要求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和认定。

如果原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作出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的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将召集各方当事人宣布结论。如果当事人未到场,将通过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对于交通事故复议后仍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联系专业律师来处理相关的纠纷。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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