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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两车互撞各自赔偿?

2025-07-21 20:03 发布

互碰自赔机制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适用于两车或多方车辆互撞后的理赔方式。这种机制并不是违法违规的行为,而是一种合理的理赔机制,但其适用条件较为严格。

互碰自赔的前提条件包括:双方或多方车辆都必须有交强险,并且事故的性质必须是财产损失,不涉及人伤和其他复杂情况。此外,事故必须经过交警队的处理,或者双方自行协商后,由交警队出具相应的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

双方同意互碰自赔处理方式后,各自到各自的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将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赔偿范围为2000元内的财产损失。如果超出这个范围,超出部分需要自己承担。

理赔所需材料包括:定损单、维修发票、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复印件或影像资料,以及贷款车所需的授权书(如有)。这些材料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快速完成理赔流程,减少繁琐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互碰自赔机制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如果双方或多方车辆没有商业险,或者事故中有人伤或者其他复杂情况,那么这种理赔机制就无法适用。同时,这种机制仅适用于机动车,并且双方或多方必须都有交强险,否则无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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