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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购买后归谁所有

2026-01-15 10:08 发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停车位的归属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首先产权车位,这类车位由开发商建设并符合规划,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可以分别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向业主出售并办理产权登记后,车位的所有权可以为该业主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其次共有车位,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所的车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类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设置、使用、收费等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

最后人防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因此,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地下人防工程,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将其中部分改造用于非战时停车使用的车位,就是我们所说的人防车位。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全体业主或者物业,其产权应属于国家,开发商需承担人防车位的维护管理义务,也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收益权,因此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业主在购买车位时,需注意车位的性质,明确其产权归属。对于产权车位,业主可以购买并办理产权登记;对于共有车位,业主共同拥有使用权;对于人防车位,业主可以租赁,但不能购买。此外,购买车位时还需注意租赁合同的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总之,购买车位时应明确车位的性质和产权归属,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遇车位归属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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