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车道汇成一车道时,应遵循交替通行原则,而不是普通的并线原则。
在直道上,直道车为第一辆先行车,第二车道的车辆紧跟通行,第三辆为直道车,依次通行。
如果汇入车道没有直道,两车道汇入中间车道,以先驶入为准,然后采用拉链式通行方式。
同时汇入中间车道时,右边车辆先行,左边车辆让行。总结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车辆应该依次拉链式通行,如果违反通行规则,会被监控拍下并受到处罚,同时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也要承担全部责任。
我国交通法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以下是相关的交通规则介绍:
1. 优先权原则:驾驶员需要遵循这个原则,即在三条车道的道路上,一辆车在最外道,一辆车在最里道,两辆车同时往中间车道并线时,左侧汽车需要礼让右侧的汽车,因为右侧车道里的车子此时拥有优先通过的权力。
如果两车在同时往中间车道并线时发生了剐蹭,警察会判定左侧汽车承担主要责任。同样道理,当驾车进入环岛时,需要注意礼让环岛内的车子,因为此时环岛内的车拥有优先通过权。
2. 出主路:在距离出口500米的时候,驾驶者应减慢车速,逐车道地向外并线,保证在距离出口100至200米的时候,车已经行驶在了出口车道上。进入出口车道之后,再将车速彻底降低,以确保安全出主路,同时又不影响主路各车道的流动。
3. 减少车道:在减少车道的瓶颈处,各位驾驶者应自觉地采用轮流制,一边一辆地依次通过。
在两车道合并为一车道的情况下,驾驶员需要遵循上述规则,以确保安全、有序的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