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两车道合并成一车道的情况。此时,应该遵守交替通行(拉链通行)原则,而不是普通的并线原则。当直道车先行,然后按照拉链式依次通行,即直道车为第一辆先行车,第二车道紧跟通行,后面第三辆为直道车,依次通行。如果汇入车辆没有直道,两车道汇入中间车道,以先驶入为准,再按照拉链式通行。同时汇入中间车道时,右边车辆先行,左边车辆让行。我国交通法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驾驶员需要遵守一个重要的原则,即优先通过权。例如,在三条车道的道路上,一辆车在最外道,一辆车在最里道,两辆车同时往中间车道并线时,左侧汽车需要礼让右侧的汽车,即位于右侧车道里的车子此时有优先通过的权力。如果俩车在同时往中间车道并线时发生了剐蹭,警察会判左侧汽车承担主要责任。同样地,当驾车进入环岛时,需要注意礼让环岛内的车子,因为此时,环岛内的车拥有优先通过权。
在距离出口500米的时候,需要将车速降低至比原有速度略微低一点的车速,逐车道地向外并线,保证在距离出口100至200米的时候,车已经行驶在了出口车道上。进入出口车道之后,再将车速彻底降低,以保证安全出主路,同时又不影响主路各车道的流动。在减少车道的瓶颈处,各位驾驶者应该自觉地采用轮流制,一边一辆依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