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民法典中,地下人防车位是属于人防设施的一部分,其所有权既不属于物业,也不属于业主,因此没有产权,如果进行买卖,签订的协议将被视为无效。如果受益者因此获得财产,应予以返还。
民法典对地下车位的规定如下:
1.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如果地下车库的产权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约定,那么应遵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进行判断。
2.地下车库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如果地下车库已计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地下车库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车位的产权年限与商品房的产权年限相同,为70年。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
最近,一位扬州高邮市民姜某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并委托一家担保公司为其办理贷款。然而,不久后,他发现车辆被担保公司拖走了,并且还因此闹上了法庭。 姜某与担保公司签订了《购车贷款担保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在银行贷款未全部还清之前,车辆的所有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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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来的车发生损坏时,租车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租赁期间车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损坏,租车人需根据车辆的折旧情况给予赔偿。 具体而言,租车人需要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