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吨小标蓝牌不予办理登记,可根据要求整改变更后登记,对于违法登记的,一律依法处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公告》)规定: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等登记查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查验车辆,对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合格证不一致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要严格轻型货车登记查验,重点核对轻型货车检验合格报告记载的整备质量与《公告》和合格证记载的整备质量是否一致,严禁为“大吨小标”车辆办理登记。要严格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查验,重点查验车辆外廓尺寸、座椅布置和固定、轮胎规格以及防抱制动系统(ABS)等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对发现车辆存在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嫌疑的,按规定开展现场调查,详细记录违规嫌疑车辆基本信息及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公告批次等信息,固定违规证据,通过信息系统上报。
对在用“大吨小标”轻型货车产品,生产企业可以按照《公告》中对应的货车产品型号予以整改、变更;对在用小微型载客汽车座椅布置不符合本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鼓励生产企业整改、变更;涉及非法改装的,应当恢复原状。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检验货车整备质量、发动机型号、货箱尺寸、轮胎以及客车外廓尺寸、座椅布置和固定、轮胎规格、以及防抱制动系统(ABS)等项目,对与《公告》、国家标准不符的,一律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严格违规检验登记责任追究,对发现检验机构为“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一律依法处罚,暂停采信该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检验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撤销资质认定证书;对民警或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查验为“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登记上牌的,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大吨小标蓝牌如何处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查验车辆,对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合格证不一致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于“大吨小标”车辆,严禁为其办理登记。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查验货车整备质量、发动机型号、货箱尺寸、轮胎以及客车外廓尺寸、座椅布置和固定、轮胎规格、以及防抱制动系统(ABS)等项目,对与《公告》、国家标准不符的,一律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如发现车辆存在违规生产、非法改装等嫌疑,应开展现场调查,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并通报有关部门撤销资质认定证书。对于在用“大吨小标”轻型货车产品,生产企业可以按照《公告》中对应的货车产品型号予以整改、变更;在用小微型载客汽车座椅布置不符合本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鼓励生产企业整改、变更;涉及非法改装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果检验机构为“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出具虚假检验结果,将被依法处罚,民警或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查验为“大吨小标”等违规车辆登记上牌,也将被依法依纪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许多从事过货运行业或货车制造销售的朋友都曾听到过“大吨小标”现象。最近,国家发布了一个关于大吨位小标号车的文件,明确指出大吨位小标号车的现状。那么,对于那些已经上牌的大吨位小标车,应该如何处理呢?目前,国家尚未公布对大吨位小标车辆的具体处理
车辆实际重量与合格证不符的问题,在商用车市场中非常普遍,无论是卡友们买车用车,还是经销商卖车,都难以避免这类违规车辆的存在。销售或购买违规车辆,后果需要卡友们自己承担。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某经销商销售的违规车辆进行了查处,并将其
对于大吨小标蓝牌车辆的处理,最直接的方式是前往交管所进行报废处理或证件转移。 2021年1月1日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正式实施,替代了原有的GB21861-2014和GB18565。这一新国标实施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