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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车坛现象盘点:新规推出管理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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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高速公路免费——《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

● 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 

  今年8月份,国家政府网站正式发布了关于《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的车辆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查看详情

编辑简评:

  今年8月开始实施的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无疑给开车出行的人们打了一针强心剂。在十一国庆小长假期的8天时间里,全国公路水路共运送旅客6.6亿人次,高速公路免费造成民众集中驾车出行,这让高速路出现了大堵车,这顿“免费的午餐”吃起来并不是那么可口。从实际表现来看,管理部门显然没有做好这么多人出行的准备。

汽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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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高速路出现的拥堵情况』

  如果说高速免费是十一黄金周最具破冰意义的新政,那么高速路重大节假日免费之后,如何越走越顺畅?让免费的午餐吃起来真正美味,这是需要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力量需要好好思考的一个问题。

  关于解决拥堵,已经有不少人献计献策。有的人建议提前2天高速免费,方便人错峰提前出行;有的建议取消高速发卡的行为;有的建议恢复五一黄金周,满足人们出游的愿望;有的建议高速公路应更多时间免费,如果平常高速公路就免费,就不会发生赶集般的扎堆儿……从社会舆论、网友的看法来讲,如果管理部门今后能够优化管理,那么就能有效地改善今年十一出现的问题。

  最后这里提醒大家,由于时间快到元旦了,可能许多车友会驾车出行,但是根据《通知》,元旦并没有在免收公路行驶费的假日中,这就意味着您上高速还得正常收费,这里提醒您一定要注意

召回升级为国家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出台

● 汽车召回升级为法律

  国务院于今年10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始于2004年的汽车召回制度终于从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家法规。(查看详情

编辑简评:

  相比于2004年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此次通过的《条例》将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条例》中针对生产者召回缺陷汽车产品存在的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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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处罚力度的加大也将进一步规范汽车产品召回的相关环节。新条例规定:如果生产者、经营者有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调查;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生产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的上述之一行为的,按照新条例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汽车召回已经成为汽车行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汽车召回,如果厂家能够发现问题,承担错误,主动召回,之后解决问题,是值得肯定的。而在条例出台前,有些厂家对于召回并不积极。违法后的重罚也能促进车企的自觉性,让主动召回将成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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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消费者来讲,这个《条例》的出台,无疑也是一件好事情。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希望汽车召回不是作秀,而是真正能帮消费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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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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