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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家车企被点名 新能源车特别公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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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之家 新闻]  11月7日,工信部发布《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特别公示”),共计27家新能源汽车企业由于12个月及以上未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被工信部特别公示,名单覆盖乘用车及商用车企业,华晨汽车、长安标致雪铁龙等耳熟能详的整车厂也在其中。

  工信部方面指出,对于被特别公示的企业,暂停受理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企业,需通过39号令《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

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
序号企业名称
1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
5西虎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6湖南恒润汽车有限公司
7芜湖凯翼汽车有限公司
8天津市华夏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9山西皇城相府宇航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0沈阳森源艾思特福汽车有限公司
11牡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2中航爱维客汽车有限公司
13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
14宁波波导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5杭州越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16金华市时空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
17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18安徽冀东华夏专用车有限公司
19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10普天新能源汽车(山东)有限公司
21中上汽车有限公司
22青岛海隆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3湖南恒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4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25重庆五洲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6一汽(四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7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
消息来源:工信部 制表:汽车之家 行业团队

  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工信部予以特别公示。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工信部应当对其保持《准入审查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

  这意味着,上述企业要想再次生产新能源车,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即再次核查生产企业的设计开发、生产、一致性保障、售后服务及安全保障等四方面能力。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

  稍早前的9月3日,工信部曾发布“关于对拟上报《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企业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当时有30家企业进入,对比发现广汽本田、长安铃木、山东丽驰三家车企在最后时刻通过了审核,未被列入“黑名单”。(文/汽车之家 章涟漪)

文章标签: 政策法规 行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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